回收

您現在的位置:主頁 > 驗廠諮詢 > 勞保知識 >

不簽合同可逃避責任?沒可能

不簽合同可逃避責任?沒可能

 打工仔張某投訴稱,他在廣州白雲區一家鞋廠工作,老闆從來就不給員工簽合同,不買社保,還經常隨意解雇員工。員工要求籤合同,鞋廠老闆居然振振有詞:自己這家廠子就是“山寨工廠”,還簽什麼勞動合同,你喜歡幹就幹,不喜歡幹就走人。
市勞動保障局勞動關係處專家指出,按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必須在30日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在30日以上不簽訂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家鞋廠的所作所為是違法的,張先生可及時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這位專家進一步分析,不少私營小廠老闆不想簽勞動合同,以為這樣就可以拒繳社保,降低勞動力成本。實際上,這是“自作聰明”。

比如,沒有簽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而且這種事實勞動關係因沒有合同約定期限,就不存在終止合同,而只能比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這種事實勞動關係,根據規定,老闆提出終止,應給予員工經濟補償。

又比如,按照《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在勞動合同中依法約定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所在地政府公佈的本年度最低工資標準。未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以用人單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佈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現時廣州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2585元,當發生加班工資等糾紛時,老闆就可能要賠到“肉痛”。

再比如,我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不依法參保和繳納社保費,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但要責令其限期繳納,還可作出相應的處罰。

“因此,簽訂勞動合同,可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實際上可保護勞資雙方合法權益。用人單位切莫自作聰明,以為不簽合同就可逃避責任!”專家如此提醒。

 

上一篇:員工自願加班程式
下一篇:患病醫療期單位發多少工資?

友情提示:

上海超網作為驗廠咨詢品牌經過多年堅持不懈的努力,以“優質的服務,專業的輔導”成功的輔導全國各地的眾多大、中、小企業順利通過了驗廠。選擇超網您就選擇了成功,選擇了放心! 全球經濟復蘇的今天,搶先壹步,不要猶豫,通過驗廠,讓您外貿訂單接不停!誠邀上門洽談業務,見證實力!

首頁 | 聯繫我們 | 集團介紹 | 人才招募 | 

上海超網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攜勝集團成員企業)

Copyright 2010-2011 TRANWIN A 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嘉定區南翔鎮銀翔路655號

電話:0086-21-51029391

郵箱:chaowang@tranw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