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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admin 來源:未知 日期: 2011-11-08 14:19
1.目的:
為改善工廠的有勞動條件,保護員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證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參照《安全衛生管理程式》,制訂本規定.
2.內容:
2.1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廢料的堆放,應該不妨礙通行和裝配時候的便利及員工安全.
2.2為生產或建築需要所設的坑,壕和池,應有圍欄或蓋板.
2.3工廠的通道應平坦,暢通,夜間要有足夠的照明設備.
2.4工作場所應該保持整齊清潔,通道內不准擺放任何物件.
2.5建築物必須是堅固安全,完好整潔,如果有損壞或者危險的象徵,應立即修理.
2.6廠區應保持清潔,溝渠和排水道要定期疏通,垃圾應丟垃圾桶內,統一由清潔人員及時收集並且定期清除.
2.7機器設備的佈置,應該便於工人安全操作,通道的寬度不能小於1米.
2.8地面,牆面和天花板都應保持完好.
2.9經常有水和其他液體的地面,應該注意排水和防止液體的滲透.
工作場所的光線應該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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