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admin 來源:未知 日期: 2011-10-25 13:30
基本工時制度
任何在工作日超出8小時外的時間算作加班,加班費為正常薪資的150%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優先考慮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補休必須在一個支付週期內提供
綜合計時
|
年總天數 |
全年休息天數 |
法定假日天數 |
全年正常工作天數 |
|
365 |
- 104 |
-10 |
=251 |
全年正常工作時間=251(天)X8(小時/天)=2,008(小時)
全年法律規定的加班時間=36(小時/月)X12(個月)=432(小時)
全年法律規定的總工作時間=2,440(小時)
綜合計時的特點:
•以工廠每週按60小時計算,在綜合計時下,工廠只能工作40周以及40小時的正常工作。這意味工廠一年有11周和20小時不能再上班,無論是否手頭有訂單
•實行綜合計時的工廠,有以下豁免:1)七天有一天休息;2)每天加班不能超過3小時(在工人體力能承受的條件下)
•對於超出每週40小時的加班,工廠只需支付平時薪資的150%,而無論該加班時間是在週六或周日;對於法定假日的加班,工廠必須按平時薪資的300%支付工人
本文發自未知,轉載請寫明出處,文章編輯:admin
更多請查看Guess驗廠諮詢
友情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