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admin 來源:未知 日期: 2012-02-06 16:33
1.目的
為了獲取、更新、識別適用於本公司的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要求,特制定本程式。
2.範圍
本程式適用於公司獲取、更新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以及適用性確認。
3.職責
安全處負責獲取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並確認其適用性,並追蹤新的法律、標準和其他要求。
4.工作程式
4.1獲取途徑
4.1.1國家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要求和標準從專業報紙、雜誌及上級有關部門等管道獲取。
4.1.2從本市安全生產監管局、消防局、總工會等部門獲取省、市等地方性職業安全健康法規和規定。
4.2確認適用性
4.2.1安全處根據本公司的特點,確認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其他要求的適用性。
4.2.2根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確定我公司生產、服務過程中各類職業安全健康標準的適用性。
4.2. 3安全處將收集到的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中的具體適用內容傳達相關科室。
4.2.4當現行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及標準更新時,應重新確認。
4.2.5安全處應隨時獲取並每半年進行一次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適用性評審工作。
4.3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的管理
4.3.1安全處應對獲取和確認的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妥善保管並建立台帳,負責跟蹤其變化。
4.3.2安全處及時將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及時轉發到本公司各有關科室,對過期或作廢的職業安全健康法規檔應及時收回,並按《檔管理程式》進行管理。
4.3.3安全處每半年要進行一次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的獲取工作,同時每半年要監督檢查各部門目標、指標、職業安全健康活動表現與法律、法規及要求的符合性。
5.相關檔
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符合性評價說明
6.相關記錄:
OHS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要求清單
OHS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要求識別記錄表
OHS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要求清單
序號
名稱
發佈時間
實施時間
發佈部門
獲取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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