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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admin 來源:未知 日期: 2011-12-17 16:46
退休職工因追索退休金、醫療費與原用人單位發生的爭議,本不屬於勞動爭議,因為退休人員與原用人單位之間已不存在勞動關係。但是,由於退休金和醫療費關係到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基本醫療保障,而且,退休人員終生為企業和社會服務,理應享受到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社會保險待遇。因此,從權利和義務相一致的法律原則看,退休職工在崗期間履行的勞動義務,是其退休後享受養老保險金和醫療待遇的前提和基礎條件,根據勞動部辦公廳《關於退休職工向企業追索退休金引起的爭議如何受理的復函》和勞動部辦公廳《關於企業退休人員追索醫療費爭議是否受理的復函》之規定,由於企業核定退休金標準或企業發放退休金而引起的退休職工與企業行政之間的爭議,以及退休人員向本單位追索醫療費的爭議,可視為勞動爭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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