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admin 來源:未知 日期: 2011-12-21 17:44
國辦發出通知:清理規範各類職業資格相關活動
中國政府網7日公佈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清理規範各類職業資格相關活動的通知》,要求近期對各類職業資格相關活動進行集中清理規範。
通知指出,職業資格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科學評價人才的一項重要制度。但在實施過程中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集中表現為考試太亂、證書太濫。有的部門、地方和機構隨意設置職業資格,名目繁多、重複交叉;有些機構和個人以職業資格為名隨意舉辦考試、培訓、認證活動,亂收費、濫發證,社會對此反映強烈。
這次清理規範的範圍包括:國務院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直屬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直屬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各類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團體設置或組織實施的職業資格及相關考試、發證等活動,各類企業面向社會設置或組織實施的職業資格及相關考試、發證等活動。
通知強調,凡是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決定設置的行政許可類職業資格,予以保留並向社會公佈;除此以外的其他各種行政許可類職業資格予以取消,如確有必要保留,由國務院人事、勞動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統籌研究。同時要全面治理職業資格考試、鑒定等活動中的混亂現象。
通知要求,各類職業資格的考試、鑒定等有關收費,必須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收費政策。組織實施各類職業資格相關活動,不得以營利為目的。要認真檢查與各類職業資格相關的收費活動,嚴肅查處和糾正各種違規收費行為。
國辦通知要求,職業資格相關活動的清理規範工作要於2008年4月3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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