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cxf 來源:未知 日期: 2026-11-01 12:34
結論先講:直接排放與間接排放的差別不在數量大小,而在「排放發生在哪裡、由誰握有資料」。直接排放發生在受管制商品的生產設施內,製造端自己就有燃料與製程紀錄;間接排放發生在設施之外、由外購能源的生產過程帶入,資料得從外部供應端取得。兩類都必須納入申報,認定做得好壞會一路反映在預設值與碳帳單上。
分類依據來自《Regulation (EU) 2023/956》,制度把受管制商品的隱含排放拆成直接與間接兩類各自計算。其後的簡化與強化修法《Regulation (EU) 2025/2083》於2025年10月17日公布、10月20日生效,涵蓋資料蒐集、排放計算、核查規則與碳價抵扣申索,直接影響這兩類排放的申報資料要求。認定方式會隨配套規範調整,因此判定規則必須寫進境外生產商的監測計畫(Monitoring Plan),日後才有可比對的基準。
把兩類排放分開,實質是讓「自己查得到」與「必須向外要」分開處理。直接排放的原始紀錄多在廠區內,來源是自用燃料與能源的消耗紀錄、製程量測資料;間接排放的原始紀錄在廠區外,來自外購電力或外購燃料的供應端。混在同一份計算裡,資料一旦退件就難以回頭補件,因此分開認定等於先把取得難度較高的一段標示出來,排定先做哪些工作。
涵蓋的對象是受管制商品在生產設施內直接產生的排放,包含設施內燃料燃燒所伴隨的排放,以及製程因化學反應或物料轉換而逸散的氣體。判定原則:排放源位於設施內、且由自己的生產活動產生,即列入直接排放。資料來源是廠內既有的用能紀錄、燃料採購與領用紀錄、批次產量與製程參數。
涵蓋的對象是在設施內被使用、但排放發生在設施外的能源所對應的排放,主要指外購電力與外購燃料在生產端產生的部分。判定原則是「使用地與排放地分離」:能源在廠內被消耗,排放卻發生在供應端。資料來源不在自己手上,須向電力或燃料供應商索取其排放資料,或採用具可追溯性的排放因子,並確認資料年度與供應型態是否與申報期間對得上。
難點不在計算,而在取得。直接排放的資料由自己保管,缺的是方法;間接排放的資料握在外部供應端,缺的是管道、時程與版本一致性。對以電力為主要能源的製造基地而言,外購能源這一類的排放不能略過不計,一旦缺了可佐證的資料,制度上就會落到預設值基準,帳單基準因而跳高,改善空間只能從把資料做實來。
認定結果會被寫進年度申報並作為後續計算的基礎,因此認定一旦有誤,影響會往下傳遞,不會停在文件上。境外生產商須建立監測計畫、委辦第三方核查、提交排放資料,而核查機構須為經歐盟依Regulation (EU) 2018/2066認可之核查機構,兩者落差最後反映在申報數字能否被採信。若實際排放無法被證實而須依預設值計算,成本基準就不是工廠實際的排放水準。
邊界回答「要算到哪裡」,直接與間接的分類回答「算到的部分怎麼歸類」。兩者是前後關係而非競爭關係,順序是先確定邊界,再對邊界內的段落做分類。實務上可以先就兩類各自需要的資料型態列出清單,再回頭確認邊界涵蓋到哪裡。
監測計畫決定資料怎麼蒐集與計算,第三方核查檢視數字有沒有依據。分類是監測計畫裡必須交代清楚的一項判斷,核查機構要能依同一套規則覆核,分類規則寫得夠不夠具體,會直接決定申報資料的耐用度。分工很清楚:分類回答數字屬於哪一邊,核查回答這個歸屬與數值站不站得住。
碳盤查在台灣的定位不是認證:依ISO 14064-1無證書,只有查證聲明書,性質偏向企業內部的盤點與揭露。兩者可以共用既有的用能與產出紀錄,但產出物與使用情境不同,不宜直接把內部查證聲明書當作申報資料使用。
認定若只存在於同仁的腦中,每換一條產線就要重講一次,錯誤率必然高。落地可以拆成以下幾個動作:
不單看「排在哪裡」,還要看排放源是不是自己的生產活動所產生。燃料在設施內燃燒、製程反應逸散的氣體屬於直接排放;能源在設施內被使用、排放發生在供應端的部分則列為間接排放。兩類都納入申報,差別在資料來源與取得管道。
要向提供該能源的供應端索取,形式可包含其排放資料或具可追溯性的排放因子,索取時一併確認資料年度與供應型態。若無法取得可被佐證的實際資料,這一段就會依預設值計算,成本基準不會等於實際排放水準。台灣目前對這項制度尚無本土抵減機制,原產國碳價抵扣在實務上多半無法適用,因此這一段的資料品質對帳單影響相對更大。
影響在於哪一段的資料缺口會被預設值取代,進而改變整體數字。比重取決於各廠的製程與能源結構,不能先行假定;把兩類分開計算與管理,才能知道缺口落在哪一段。申報數字能否被採信,也取決於監測計畫是否把分類與資料來源寫清楚。
責任有兩層。境外生產商不是法定申報義務人,但須建立監測計畫、委辦第三方核查、提交排放資料,認定錯誤會先反映在自己提交的資料能否通過核查;真正的申報義務與財務責任在進口商,授權申報人是經核准後才取得申報資格的角色。正式期起,未取得授權而超額進口會涉及每噸隱含排放300至500歐元的罰鍰(標準罰鍰的3至5倍,超額比例不超過10%時可酌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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