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admin 來源:未知 日期: 2012-03-05 17:03
廣東最低工資漲12.9% 預計春節後實施
最低工資漲12.9% 養老金漲10%
調整方案已報省政府審批,預計春節後實施
■新快報記者文安陳紅豔吳璿張英姿陳琦鈿
物價一路攀升,工資怎麼增長、養老金如何提高?本屆人大代表要求政府解決民生問題的聲音此起彼伏。昨日,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方潮貴出席記者招待會,透露2008年最低工資增幅12.9%、養老金增幅10%的利好消息。據悉,調整方案目前已上報省政府審批,預計春節後就可實施。
部門回應
工資漲幅高於物價漲幅
“勞動部門能夠強制執行的只有最低工資,調整最低工資,受益者是現在按最低標準支付工資的職工。”方潮貴解釋說,最低工資制度是政府調節工資分配,保障勞動者特別是低收入勞動者取得合理報酬的手段,12.9%的增長率只針對全省最低工資標準,並非按照這個標準調高所有勞動者的收入。
據悉,本次調整是廣東最低工資標準的第八次調整,12.9%的調整幅度低於上次17.8%的水準,但高於去年的物價上漲幅度。此前發改委公佈資料顯示,去年全年廣東省食品類價格上漲9.1%,居民消費價格上漲3.1個百分點。此外,2008年全省養老待遇也有10%的上調,退休人員人均月增養老金140元左右,政府為此年須支付約43億元。
合同須寫工資正常增長
勞動部門能否立法強制企業漲薪?方潮貴認為工資的調整仍需以市場調節為主。
他說,勞動部門每年都會發佈企業工資指導線,設立上下警戒線指導企業調整工資,制約壟斷行業工資增幅增速,但指導行為並無強制作用。
方潮貴認為,市場對工資的調節更重要。“還有《勞動合同法》,要求企業在用工合同中寫明工資增長制度”。他補充說,企業制訂工資正常增長機制需企業、勞動者和工會三方協商,一旦簽訂即有法律效力,企業如有違法,勞動者可投訴至當地勞動部門。
記者瞭解到,自2008年1月1日實施《勞動合同法》以來,全省各類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92%,其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企業達4.5萬家。今後三年,勞動部門將全面完成勞動合同制度實施三年行動計畫,確保合同簽訂率達到95%,保障更多勞動者的工資正常增長。
聲音
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可望立法
據省外媒體昨日報導,勞動保障部工資司司長邱小平透露,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牽頭,包括全國總工會、中國企聯等社團組織在內的十多個國家部委的聯合組已建起立法小組,在完成前期的調研後正在草擬《工資條例》。
據報導,該草案主要針對多年不漲工資的企業制訂,邱小平表示,如何調薪,CPI也是應該考慮的因素。他說,有些地區雖然規定了最低工資,但是調節職工工資分配,最終還要靠建立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工資條例》可望將這些問題納入法制軌道,屆時,很多企業可能因為這些制度的宏觀調控,會“被迫”給員工加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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