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admin 來源:未知 日期: 2012-02-10 17:18
法定節假日
法定節假日是國家統一規定的用以開展紀念、慶祝活動的休息時間,根據國務院《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方法》的規定,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該安排勞動者休假: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①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②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③勞動節,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④國慶日,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
①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②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③兒童節(6月1日),13周歲以下的少年兒童放假1天;
④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
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由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該民族習慣,規定放假日期。
在法定節假日單位一般不應該安排加班。如果不得已要安排加班的,需要支付勞動者300%的工資報酬,幷且不得安排補休。
值得注意的是現在國慶日、五一節一般都會放假7天。而這7天就大有學問,前3天屬於法定節假日,而後4天屬於休息日的調換,所以其加班工資報酬等方面都是不同的。
年休假
年休假是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福利,目的在於肯定勞動者的工作,是對於勞動這一年來的工作的獎賞。《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因此只要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就有權享受年休假。無論單位實行的工資制度是月薪還是日薪、計時還是計件,都可以享受年休假。
年休假的具體辦法是:單位在確保完成工作、生產任務,不另增人員編制和定員的前提下安排職工的年休假。根據工作任務和各類人員的資歷、崗位等不同情況,要有所區別地確定職工休假天數,最多不得超過兩周。休假方式一般以就地休假為主。單位不得以用向職工發放或變相發放錢物來代替年休假。
休息日
休息日是每週勞動者休息的日子。目的在於在一工作周後給予勞動者充分地休息,一方面保障勞動者的身心健康;另一方面使勞動者能夠更好的投入下一周的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明確規定,在執行標準工時制的情況下,每週至少要給予勞動者1天的休息。
國家機關、有條件的事業單位,休息日應當安排在週六和周日。企業的休息日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靈活設置。如果事業單位有困難不能實行週六周日休息的,也可以按照自身的實際情況安排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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