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admin 來源:未知 日期: 2011-12-28 16:42
1.0 目的:
本檔建立一個系統, 以處理投訴或不符合專案及查核糾正及預防行動的有效性
2.0 範圍:
所有與社會責任事宜有關的外部及內部投訴
3.0 責任:
3.1 公司代表
- 執行並跟進糾正及預防行動的有效性
- 處理社會責任的外部及內部投訴
3.2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經理
- 處理公司地SA 8000 標準規定的不符合專案
- 回應調查結果給投訴者
4.0 定義:
4.1 糾正行動
防止不符合事項再度發生的行動
5.0 參考文件:
5.1 《行為守則》審核報告
5.2 內部及外部社會責任審核報告
5.3 員工申訴記錄
6.0 程式:
6.1 內部投訴
6.1.1任何員工可以就本公司的社會責任方針及行為或歧視, 透過口頭、書面方式或其他溝通管道向總經理、副總經理或經理提出投訴
6.1.2本公司不能夠向提出投訴的員工採取懲罰、解雇或歧視的行為
6.1.3總經理應委派合適人選徹底調查及實施適當的糾正行動, 調查結果應文字化在糾正行動報告上記錄
6.1.4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應在五個工作天內向投訴員工以口頭或書面回復
6.2 外部投訴
6.2.1外部投訴由本公司管理層職員(董事局成員)作出回應
6.2.2當響應外部投訴可能影響本公司客戶的商標時, 會透過總公司向客戶採取中央式溝通方法
6.3 懲戒投訴
參照<懲戒投訴程式(YESP-07)>
7.0 記錄:
7.1 糾正行動報告
8.0 附件:
8.1 糾正行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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