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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admin 來源:未知 日期: 2011-12-28 17:20
編寫要求 安全技術說明書規定的十六大項內容在編寫時不能隨意刪除或合併,其順序不可隨意變更。各專案填寫的要求、邊界和層次,按"填寫指南"進行。其中十六大項為必填項,而每個小項可有三種選擇,標明[A]項者,為必填項;標明[B]項者,此項若無數據,應寫明無數據原因(如無資料、無意義);標明[C]項者,若無數據,此項可略。 安全技術說明書的正文應採用簡捷、明瞭、通俗易懂的規範漢字表述。數位資料要準確可靠,系統全面。 安全技術說明書的內容,從該化學品的製作之日算起,每五年更新一次,若發現新的危害性,在有關資訊發佈後的半年內,生產企業必須對安全技術說明書的內容進行修訂。 2 種類 安全技術說明書採用"一個品種一卡"的方式編寫,同類物、同系物的技術說明書不能互相替代;混合物要填寫有害性組分及其含量範圍。所填資料應是可靠和有依據的。一種化學品具有一種以上的危害性時,要綜合表述其主、次危害性以及急救、防護措施。 3 使用 安全技術說明書由化學品的生產供應企業編印,在交付商品時提供給用戶,作為為用戶的一種服務隨商品在市場上流通。化學品的用戶在接收使用化學品時,要認真閱讀技術說明書,瞭解和掌握化學品的危險性,並根據使用的情形制訂安全操作規程,選用合適的防護器具,培訓作業人員。 4 資料的可靠性 安全技術說明書的數值和資料要準確可靠,選用的參考資料要有權威性,必要時可諮詢省級以上職業安全衛生專門機構。該查詢的所有結果為安全文化網根據既有的資料進行編輯處理的結果,發現部分資料的衝突,請及時聯繫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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