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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admin 來源:未知 日期: 2011-12-29 16:59
危險化學品的危害 1、對人體的危害
對人體的危害主要是中毒,包括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其表現為:
影響呼吸系統,引起呼吸道炎症或發生化學性肺炎或肺水腫。 對神經系統的危害,神經衰弱、運動障礙、肌肉萎縮、頭痛、頭暈、視力模糊等症狀。 對血液系統的危害,引起溶血、再生性障礙貧血、白血病等。 對消化系統的危害,引起出血性胃腸炎、中毒性肝病等。 對循環系統的危害,表現為心慌、胸悶、心前區不適等。 對泌尿西容的危害,如會引起尿結石等。 對泌尿系統的危害,如會引起尿結石等。 對骨骼、眼睛、皮膚的損害。 引起化學灼傷和職業性腫瘤。
2、引起火災和爆炸
機械設備、裝置、容器等爆炸產生的碎片會造成較大範圍內的危害。 衝擊波對周圍機械設備、建築物產生破壞作用並造成人員傷亡。 引起其他可燃物燒,造成急性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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