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admin 來源:未知 日期: 2012-01-09 17:07
1 目的:為了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政策;全面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 範圍:廠部內所有消防設施及其它各方面的消防管理
3消防設施的使用、檢查指引
3.1乾粉滅火器使用方法
3.1.1.噴射前應將滅火器上下顛倒幾次,使筒內乾粉鬆動,但噴射時不能倒置;
3.1.2按動壓把或拉動提環前一定要去掉保險裝置;
3.1.3使用帶噴射軟管的滅火器(4千克以上)時,噴射前一定要一隻手握住噴管的噴嘴或噴槍後,另一隻手再打開釋放閥;
3.1.4滅火時要站在上風側,開始時離火1~2米;
3.1.5滅液體火(B類火)時,不能直接向液面噴射,要由近向遠,在液面上10釐米左右快速擺動,覆蓋燃燒面,切割火焰;
3.1.6滅A類火時可先由上向下壓制火焰後,對燃燒物上下左右前後都要噴勻滅火劑,以防止複燃;
3.1.7乾粉滅火器存放時不能靠近熱源或日曬,注意防潮,定期檢查驅動氣體是否合格。
3.1.8不要撲救電壓超過5000伏的帶電物體火災。
3.2 消防設施檢查:為加強對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確保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由公司義務消防隊對公司消防器材進行檢查。檢查中凡發現消防器材有損壞的,應立即書面形式報告行政部,以便及時更換。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時,應按以下要求進行檢查和維護:
3.2.1消防栓檢查
a. 檢查消防栓表面是否損壞,宣傳警示標誌是否脫落。
b. 發現消防栓有異常現象,應及時打開箱內,逐項檢查消防配套設施(箱內設施包括:噴水槍1把,消防水帶1條,20米消防軟管1條,大、小水喉開關各兩個),檢查設施是否齊全,有無損壞。發現有問題的及時報告修理。
c. 定期對水喉開關加油保養。
d. 每月打開消防栓箱檢查設施一次,並試噴水,是否夠水壓。
e. 檢查完後要在消防栓上貼上封條。
3.2.2火警鈴檢查:按下火警鈴開關按鈕,在公司範圍內應能聽到響亮的火警鈴聲。
3.2.3 安全出口燈和應急燈檢查
a. 安全出口燈無論在照明電供應或停電情況下都應處於發亮狀態。
b. 拉下應急燈開關,斷開電源,應急燈應發出強光照明。
3.2.4滅火器檢查
a. 檢查滅火器外觀是否有破損現象。
b. 滅火器保險裝置是否被拔掉。
c. 查看壓力錶,確定錶針是否在有效範圍內。
d. 滅火器數量是否與登記在冊的數量一致。
4 消防職責
4.1安全主任職責
4.1.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4.1.2向全體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組織安排義務消防隊的活動和訓練。
4.1.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隱患﹐幫助和解決公司消防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困難
4.1.4負責領導、指揮、規定、策劃本廠的消防工作。
4.1.5組織交流和總結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4.1.6執行落實安全防火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1.7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4.1.8負責每年組織舉行一、二次消防演習,並做好相關記錄。
4.2 義務消防隊職責
4.2.1義務消防隊隊長:;副隊長:;義務消防隊隊員:
4.2.2組織義務消防隊員經常開展義務消防訓練,不斷提高防火滅火水準。
4.2.3貫徹執行消防工作的規章制度,發現問題要耐心教育和幫助員工及時糾正。
4.2.4經常開展防火宣傳教育,提高職工防火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普及防火常識。
4.2.5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嚴格控制火源,妥善處理易燃易爆物品,協助公司整改火險隱患,堵塞火險漏洞,防止火災發生。
4.2.6發生火災時。要積極投入滅火戰鬥,並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共同撲救,有公安消防人員在場時應在公安消防隊的統一指揮下,進行滅火。
4.3 部門負責人消防工作職責
4.3.1教育本部門人員提高他們對消防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調動員工對安全防火工作的積極性。
4.3.2具體指導本部門消防工作,安排與落實本部門的消防制度。熟悉瞭解本部門消防意識狀況,監督、落實、檢查本部門的安全防火工作。
4.3.3熟悉本部門電源設備,員工工作位置等,時刻做好應急火險的戰鬥準備。及時發現和處置火災隱患,如未能處理,應立即向有關防火負責人報告。
4.3.4積極協助安全註冊主任做好防火安全工作,自覺帶領本部門人員對潛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整改。
4.3.5自覺帶頭,執行落實有關消防的一切法規。
4.4 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4.4.1任何部門、員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消火栓,不得佔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4.4.2熟悉工作崗位範圍內的電源裝備、消防設施、走火通道等位置,時刻做好滅火準備。
4.4.3發現和處置火患,應立即向有關防火責任人報告。
4.4.4在日常生產中,自覺保護消防設施,不得擅自移動和挪用有關消防設施。
4.4.5牢記火警電話“119”,遇突發緊急、嚴重險情時,可直撥“119”,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
5火災疏散參照《自然災害應急處理指引》。
6火災時逃生注意事項:
5.1 遇火警時要沉著冷靜,切不可驚慌喧叫。
5.2 火警如發生於自己車間,第一件事便是,通知本車間義務消防隊員按響火警鐘。
5.3 消防隊員抵達後,指揮救火和疏散。
5.4 辨明逃生方向,有照明燈亮著而用綠字寫上“安全出口”的地方便是安全出口。
5.5 逃走時,順手可將自己工作崗位之電器用具關上(有時間的話)。
5.6 逃走時,行動要迅速而有秩序,千萬不要爭先恐後,防止跌倒而堵塞通道,影響逃生。
5.7 逃走時,如遇濃煙,則要沿著地面匍匐前進。
5.8 逃走時,二層以上樓房建築,一般情況是往下走,然一切還是視火源而定。
5.9 到指定地點集合後,由專人清點人數,發現有錯立即彙報處理。
5.10 發生火警後,火警疏散指揮隊和義務消防隊全體人員應立即按應急處理指引規定的程式開展工作,同時由專人打“119” 報警。
對於滅火器的檢查提以下幾點供樓主參考:
第一:是否明確標識適用於何種火災;
第二:是否懸掛了檢驗標簽;
第三:是否有建立適當的記錄以及滅火器的分佈圖
第四:是否有張帖滅火器使用方法;
第五:是否有顯示滅火器的醒目標志--從各個方向都能看到的紅色標記;
第六:是否方便取用:滅火器下用黃線作出標識(離牆1米之內不可擺放其他物品)
第七:滅火器的高度是否合規定;
第八:滅火器的數量以及懸掛的距離是否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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